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本校住宿生,必须服从领导、教师、管理员和寝室室长的安排,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保持宿舍内清洁干净。
二、宿舍内不得大吵大闹,影响其它同学休息,晚上必须按规定时间休息,住宿学生每天早上按时起床。(视季节变动)
三、非本校住宿生不得在宿舍住宿(包括已结业并办好离校手续的同学),若有同学、家长需在寝室住宿的,要报经政教处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视为违纪。
四、住宿生必须交纳住宿费,在住宿期间遵守宿舍管理条例,爱护宿舍财物。
五、住宿生不得私自离开寝室住宿,若有事确需校外住宿(如生病住院等),必须经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员同意,政教处批准,并告知室长方可到外住宿。
六、住宿生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否则丢失本校不承担责任。
七、女生宿舍男生禁止入内,住宿生如有朋友来请到外面谈话。
八、本寝室的室员未经他人允许,不得乱拿乱翻或使用他人物品,更不得偷窃他人财物。
九、宿舍内不得私自存放刀枪、铁棍等有碍安全物品,未经允许不得更换床位。
十、住宿生不得在宿舍内生火做饭、烧开水,严禁私自接拉电线,严禁点蜡烛。
十一、住宿生要讲究卫生,勤换衣、被,勤洗澡,床铺要干净整洁,不得乱倒剩饭剩菜,防止宿舍有异味,学校会进行不定期检查。
十二、严禁住宿生在宿舍内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十三、严禁打架斗殴,不得私自出外游泳、探险等危险活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十四、住宿生应相互关心、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宿舍管理人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