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代市中学校
关于普通高中家庭经济贫困学生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学校现成立广安代市中学资助高中贫困学生领导小组以及制定实施方案
一、资助领导小组
组 长:李华平(校长)
副组长:李远飞 熊祥均 黄天平
成 员:董安军 蒋 军 朱燕春 唐泽萍
资助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年级评议小组,各年级评议小组由分管的年级的主要领导为小组长,相应年级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以及学生代表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成员:
董安军 朱燕春 唐泽萍
二、实施方案
(一)学生资助原则和对象。凡家庭经济困难的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的遵守纪律、学习认真、生活俭朴的学生,都有申请资格,原则上每位学生不得重复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彩票公益金等。城乡低保困难家庭、父母丧失劳动力的困难家庭、孤儿困难家庭、有伤残人员的困难家庭、有重大疾病人员的困难家庭、突发事件导致困难的家庭、单亲困难家庭以及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普通高中学生,可优先享受资助额度最高的项目。特殊情况确实需要重复享受的,只能重复一项,并且必须在校内单独公示5日无异议后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调查审批。高中复习生因无学籍不能享受助学金。
(二)资助工作程序。
1.学校要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给新生,学年末放假时也要将该申请表发放给在校学生,通知自认为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假期内填写申请表并准备有关材料;每学年9月15日前学生自愿向学校提交资助申请,并递交相关证件或困难证明材料。
2.班主任组织学生在班级上公开、公正、公平的对学生资助申请、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初审,评选出确实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
3.由学校分管领导、资助工作人员、各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年级评议小组,对本年级享受资助的学生进行严格评审。
4.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年级组的评审结果进行仔细复审后公示5天。公示上要印有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投诉电话,若有异议必须及时核查和处理;完成学校评审工作后,按班级顺序填写普通高中学生储蓄卡申报登记表。
5.收集拟受助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由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学校统一为受助学生免费办理银行储蓄卡,以便由银行向受助学生打卡直发助学金等。不得向学生收取押金,不得从学生助学金中抵扣其他费用;班主任不准保管学生储蓄卡;学生储蓄卡若丢失要及时补办上报,变更登记。
6.填写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受助学生明细表(附件3)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和免学费汇总一览表(附件4),汇总表要填上学生及家长电话、班主任电话,学校管理人员要签字负责,然后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资助中心在附件4上批复确认意见后返回给学校执行。
7.资金到位后,学校组织学生本人在领款表上签字后,再由上级学生资助部门或学校据此直接将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打卡发到学生手中。打卡发款后要将各类受助学生名单公布到教育网上。
8.要助教结合,适时对学生开展感恩励志教育,此类活动的文字材料和影像资料要存档备查。
三、其他学生资助项目的实施参照此方案执行。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