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之初,学校提前对2012年春季学期治理乱收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严禁违规代收教辅资料费、保险费、体检费、卫生防疫费、饮用水费、“家校通”费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择校费,及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教师利用教学场地、资源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对违规个人将按照学校“十个严禁”、“十个不准”的规定,严肃查处。(梁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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